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植根于深厚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学说、中国革命建设实践思想以及中华优秀政治文化,形成本源理论、根本理论、政体理论、民主理论、实践理论、文化理论六大完整理论支撑体系。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国家本质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掌握政权、维护人民利益的新型国家,彻底区别于剥削阶级国家。我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决定国家权力必须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为人大制度确立政权本质根基。人民主权思想。明确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唯一主体,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制约,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法理与理论源头。议行合一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政权建设经验,提出议行合一政权组织原则。即立法权与行政权统一由人民权力机关行使,权力机关既制定法律、作出决策,又监督执行落实,摒弃西方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相互掣肘模式,实现国家权力集中统一、高效运行,是人大制度区别西方议会制度的核心理论依据。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人大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最适宜、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既保障对人民实行最广泛民主,又对极少数敌对势力实行专政。
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无产阶级民主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不同于西方少数人资产阶级民主。人大制度通过代表制形式,让全体人民间接参与国家治理,实现全民民主、整体民主。代议制民主理论。由于人口规模大、地域范围广,全体人民无法直接集中行使国家权力,必须选举代表组成权力机关,由代表代为行使国家权力,形成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社会主义新型代议制民主形式。民主集中制理论。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代表充分审议、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在充分民主基础上统一意志、统一决策、统一行动;既保障民主活力,又维护国家统一、政令畅通,是各级人大组织运行、议事决策、权力行使的根本遵循,是人大制度最重要组织理论基础。
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政权建设理论。人民当家作主思想。确立新中国政权建设根本立场,明确新中国必须建立属于人民、服务人民的权力机关,确立人大制度建设根本价值取向。政权组织形式探索思想。总结工农代表会议、参议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革命时期政权实践经验,逐步确立人民代表大会这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统一战线与群众路线理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联系群众,人大制度依托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路线转化为国家制度运行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邓小平理论政权建设思想,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能照搬西方议会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强调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健全民主与法治,夯实人大制度法治建设理论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关理论,强调国家权力运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人大履职聚焦民生发展、社会进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丰富人大制度为民履职理论内涵。科学发展观民主法治思想,推动人大制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人大立法、监督机制,以制度完善保障科学发展、统筹协调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新时代人大制度最核心、最首要的指导理论,明确人大工作根本政治方向。系统阐明人大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主阵地,人大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主要制度载体,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链条。明确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内容,推动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确立宪法至上地位,人大作为宪法实施监督重要主体,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筑牢人大制度法治根基。明确人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定位,为新时代人大自身建设、职能发挥提供直接理论指引。
中国国情与本土实践理论基础。中国社会结构理论: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发展不平衡,不适合实行直接民主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配我国国情最务实、最科学的政体选择。民族区域协调发展理论:人大制度兼顾全国统一与地方特色、兼顾汉族与少数民族利益,适配多民族国家治理格局,保障民族团结与区域协同发展。中央与地方权责统一理论,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政令统一前提下,充分赋予地方人大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实现中央统一领导与地方积极作为有机结合。
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理论根基。天下为公、民为邦本思想。我国传统民本思想,与现代人民当家作主理念高度契合,是人大制度深厚文化底蕴。大一统、集中统一治理理念。崇尚国家统一、政令统一、集体至上的政治文化,与民主集中制运行逻辑高度一致。重民意、察民情、顺民心传统治理思想。为人大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吸纳民意民智提供传统文化支撑。
法理层面理论基础。宪法根本法理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根本大法层面确立人大制度合法地位与法理基础。人民授权委托理论。人民通过选举将自身权力委托给人大代表,由代表组成人大行使公共权力,形成完整权力委托 — 行使 — 监督 — 回归法理逻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议行合一、民主集中制为经典理论根基;以党的历代领导人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思想为中国化理论内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新时代最新理论引领;以中国具体国情、社会实际、民族结构为现实实践理论;以传统民本政治文化为文化滋养;以宪法规定为根本法理依据,共同构筑起系统科学、逻辑严密、符合中国实际的完整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