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保证了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保证了行政权、 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 公平正义。同时,也要看到自治区人大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宪法和法律的规 定、人民群众的期望、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一)取得的成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程序、改进方式,强 化力度、增强实效,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的全 面有效实施,保证了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保证了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促进了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听取和 审议关于开展严打斗争、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和支持 各级国家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民族区 域自治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 分裂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 民族团结一家亲 ”活动开展情况、少数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发 展情况、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 交融和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多次开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和宗教工作情况调研,持续开展“去极端化 ”重点监督,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监督,遏制宗教极 端思想渗透,促进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促进了经济发展。始终心系“三农 ”,对农业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 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新农村建设、林果业生产经营情况等专项工作报 告,围绕自治区定居兴牧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草原生态建设、粮食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 展情况等开展视察调研,认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 坚战。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实施情况,视察调查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口岸 管理工作情况,特别是连续多年视察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保障、促进和推动了自 治区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简政放权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 有制经济发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了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坚持每年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等方面工作报告,切实加强预算初审、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监督、决算审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不断深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
——促进了民生改善。加强对九项惠民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 产法等执法检查,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牧民定居和富民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民生建设工作、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展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双语 ”教育、义务教育、 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 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自治区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调查科技 兴新、医疗保险、艾滋病防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等工作情况, 促进了自治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将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以资源开发、污 染防治、环境整治等为重点,连续 22 年开展“天山环保行 ”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推动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 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新疆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报告,对草原退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督促 政府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行难 ”问题、反贪污 贿赂和反渎职侵权、纠防超期羁押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每年听取审议法院、 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官法、检察官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全区法院基层法庭建设、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督促和支持两院严明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积累的经验
回顾和总结自治区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要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和实 效,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在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人大监督工作更好 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监督工作 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实好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 中央第二、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 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贯彻落实党中 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3+1 ”工作安排开展监督工作,针对人民群众普 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等,及时揭示和反 映经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着力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服务保障。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 量。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 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把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党委定的、政府办的、群众盼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必须坚持依法履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疆, 对于推进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严格依照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程序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正确处理监 督与支持的关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相统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相统一,切实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五是必须改进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计划、 预算审查监督、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包括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的“全链条 ”监督工作流程,将监督权与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使用 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特别是近年来聚焦就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医疗保险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满意度测评,积极回应社关 切。
六是必须注重监督实效。切实抓好调研、审议、督促整改等各环节工作,把能否发现问 题和不足,能否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能否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做为衡量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于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通过持续监督、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落实,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认真研究总结人大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和规律,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自治区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工作不断深入,监督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同时,也要看到,人大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加强和改进。
一是监督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人大监督工作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同志片面 强调支持的重要性,忽视监督的制约作用,认为人大监督是给“一府一委两院 ”找麻烦,加 强监督会搞僵关系,不敢理直气壮的行使监督权。有的认为,人大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 督和检察监督相比是“走过场 ”,没有刚性,起不了多大作用。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政治性、法律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感到监督能力不足,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  舆论监督等尚未形成有机的监督体系,工作联系沟通不畅、信息共享不及时、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等问题较为突出。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   委会工作机构及办事机构分工负责、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一府一委两院 ” 密切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关系有待理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作用的发挥还不够,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人大协商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社会舆论监督有待加强。
三是监督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全面。监督法和自治区实施监督法办法规定的监督方式之中, 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运用的较多,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运用的很少,特别是质询、特  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运用难得一见,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制定出台了大量规范性文件,人大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审查亟待加强。
四是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人代会、常委会通过审议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这些 决议、决定执行了没有、执行的效果如何、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 转给了“一府两院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如何?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如何、办理结果代表是否满意?近年来,这些方面的工作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 得到了很大改进和加强,监督实效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会议审议时间短、审议质量不高、审议走过场、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效果。
五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以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为例,目前各省市自治区都依法设立了人 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预算委员会,有的设立了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有的财政经 济委员会或预算委员会下设了办事机构,有的没有下设办事机构而是将相应的常委会工作机 构(比如财经工作委员会)作为其办事机构。这种机构设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精简效 能的原则,但是职能交叉、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编制受限制、职位不明确,选人用人比较难,地州县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机构一般只有 2—3 人,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人大财经工作。现有人员的知识结构与工作岗位不匹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需要。其他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